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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学研究院2026“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2026-05-29 09:06 周忠琴  医学科学研究院

根据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性和公正公平性,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不断完善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学院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任务目标

深化博士招生制度改革,规范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立足学科发展与科研需求,综合考察考生学术素养与科研潜力,择优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优化生源结构,保障博士招生与培养质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按需选拔、注重潜质、规范权责、质量至上的原则。严格招生程序、强化师德学术诚信考核,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正有序。

三、考核选拔流程

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选拔,内容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查、学术水平考核两部分。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同时根据需要现场对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进行考核。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考核:面试考核以申请人做科研汇报及答辩形式进行。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具体流程

1.科研汇报

申请人以PPT汇报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今后科研计划等,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特别注意要在汇报中隐去本人及硕士阶段导师姓名,如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到考核结果,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答辩环节

考核小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尤其要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考核工作设秘书1人(讲师及以上职称者,如为讲师则须具有博士学位),对考核过程进行详尽记录,考核全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留存备查。

3.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

(1)外语水平考核(20分)

申请人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知识考核(20分)

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申请人对学科的整体认识,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可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3)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考核(30分)

考核申请人科研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可结合申请人的科研经历和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课题、奖励及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或科研基金等确定。

(4)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核(30分)

对申请人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医学科学研究院及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选拔考核流程及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监督电话:0411-86118986

招生咨询电话:0411-86118981



                                               医学科学研究院

                                               2026年5月29日


附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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