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大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及《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我院组织开展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
任慧雯老师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经严格对照遴选文件要求,对其申报业绩核查如下:
1.职称方面:任慧雯同志具备副高级职称,满足自然科学类第1条基本条件;
2.科研项目方面:近五年,该同志主持省级科研项目1项,实际到账经费8万元,符合遴选文件第2条第(1)款要求;
3.学术成果方面:近五年,该同志作为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符合遴选文件第3条第(2)款要求。
综上,任慧雯同志的职称、科研项目、学术成果均已达到自然科学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报业绩条件。
经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及综合评议、党政联席会审议,一致同意任慧雯同志通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次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反映,并提交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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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